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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流浪汉儿子 (第1/2页)
曹正轩走出刑侦大队已近七点,街上热浪扑鼻,却也灯火通明。早就饥肠辘辘的他现在没有一点食欲。 倒不是袁永峰提供的信息令他后怕,而是这信息的背后昭示的内容让他费解,也激起了他对童年的回忆。 “流浪汉儿子!流浪汉儿子!你是流浪汉的儿子!” 耳畔,这个让他屈辱了十几年他也为之“奋斗”了十几年的称谓再次回响。 而他绝不允许别人这么称呼他! 可是,他从这个班换到那个班,从那个班再换到别的班,又从横弋一小换到横弋二小,走到哪里,都有人这么称呼他,就好像他的背上写着这个称呼似的,于是他一次又一次与这样的人拳头相向。 但最后受伤的还是他,因为敢这么侮辱他的人,绝非善类。偶尔他打趴下了这类中的某个人,换来的是更大的报复。他胸前、背后,以及双腿上的刀痕或疤痕就是这么来的。 见过他身上十个手指头都数不完的刀痕或疤痕的人,都以为他是雇佣兵出生!哪里晓得他连军队的门都没有进过。 但是,就是这样他也不屈服。只要有人冲他喊一次,他就为之“奋斗”一次。 很小的时候,受了这样的屈辱,他会哭着跑回去问父亲:为什么别人叫他“流浪汉儿子”;进而追问为什么他没有妈妈——每个人都有妈妈,他怎么没有? 而这种时候,父亲总是怔在那里,呆若木鸡,任他哭闹喊叫,都给不出一个答案。于是他哭闹的更凶,可还是得不到答案。有好几次,他甚至委屈地睡着了,醒来时他总是看见父亲孤零零地坐在桌子旁一口一杯的酗酒,样子极为吓人。直至有一次,刚毅的父亲泪雨滂沱,他才猛然认识到,他这么哭闹喊叫,对父亲来说也是一种伤害。而等他有这个认识时,他已经过早地长大了。 从此,他再也没有这么追问过父亲。但是,对于那些仍旧这么侮辱他的人,他回报的是更为强烈的反抗,以致于他学习生涯中最为惨烈的打架斗殴事件不可避免的发生了。 十三岁那年,读初二,在一个死胡同里,他一挑三。对伙两把水果刀,一根钢棍,而他赤手空拳。 但他并没有因此退缩——只要你叫嚷着“流浪汉儿子”,别说你手里抓着刀,就是端着枪,我也要上。 而对伙显然没有料到,在这种形式下,他还会不屈服。 在两把匕首分别捅进他的腹部的时候,他一拳砸在其中一人的鼻梁上,让这个人的鼻梁今生今世都永远瘪着,鼻血飚出来喷满了他的脸;接着他趁那个手握钢棍的人发愣之际,夺过他手中的钢棍,一棍击打在第二个捅他的人的头上,将其敲得昏死过去,而这个人第二次将匕首捅进他的腹部。 身中三刀,他依然没有被震慑住,他强忍着疼痛,欲袭击第三个人,只是没有想到第三个人突然跪在了地上,向他求饶,再看那个人,下半身已然湿透了。 他才知道,这个人完全被他征服了。他也清楚这三个人这辈子都不会再叫他“流浪汉儿子”了。他干笑两声,瘫软在地。 就是这次受伤住院,父亲给了他一个答复:父亲的确流浪过好几年,但那是在拥有他之前;有了他之后就再也没有流浪过。他不是没有母亲。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因为忍受不了贫苦的生活,丢下他父子俩跑了,从此杳无音信。 有了答复,在医院生活了一个多月,也值了——这是他出院后最真实的想法。 而出院之后,父亲最大的改变是,不再死抓他的学习,更在乎的是他的锻炼,每天逼他快速跑,逼他打沙包,逼他举重,甚至有段时间要他去武术学校。 他何尝不理解父亲的苦心?是这一回住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