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真的是正派_第一千一百三十章 终章 二(一万八千字大章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一千一百三十章 终章 二(一万八千字大章) (第7/13页)

   等到小船来到岸边的时候。

    老翁便是停了下来,说道:“尊者,这就是黄泉的尽头了,老朽职责所在,不能离开这里,后面的路就要依靠尊者自己去走,恕老朽不能奉陪。”

    “有劳了!”

    秦书剑点了点头,然后就离开了小船。

    旋即。

    老翁撑船回返,一如既往的优哉游哉。

    回身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秦书剑重新转身,看向面前的景象。

    黄泉过后,就是一望无际的荒野,跟平心娘娘开辟的地府差不多。

    可不同的是。

    这里的地府更加的宏大。

    随处可见阴魂游走,滔天的阴气正在这里弥漫。

    很快。

    就有阴魂发现了秦书剑的到来。

    旋即。

    那些阴魂便是向着他围了过来。

    生人血肉。

    对于阴魂来说,乃是难以抵挡的美味。

    “放肆!”

    秦书剑眼神一冷,身上就有浩瀚的气息爆发出来。

    下一瞬。

    所有靠近的阴魂,都是全部灰飞烟灭。

    如此可怕的动静,让那些准备冲过来的阴魂,都是惊吓的四散而逃。

    阴魂虽然是死灵,可不代表他们都是傻子。

    相反。

    很多的阴魂,都是保留有生前的记忆。

    毕竟现在天地刚开辟也就那么百万年而已。

    天地灵气浓郁。

    修炼盛行。

    几乎是个生灵出世的时候,都有不弱的修为在身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。

    修士的神魂保留记忆,便是再正常不过了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那些阴魂虽然不敢靠近秦书剑,但是却是跟别的阴魂互相厮杀。

    在秦书剑的视线中。

    有的阴魂吞噬了别的阴魂以后,实力大增,再次开始大肆的吞噬其他阴魂。

    这一幕他看在眼里,却没有阻止的想法。

    “地府开辟,地府的执掌者也应当孕育出世才对,现在地府中没有生灵孕育的迹象,那么地府的执掌者,只怕是要从这些阴魂之中诞生出来了。”

    秦书剑暗忖。

    任何一个地方,都要有自己的执掌者存在。

    地府作为有资格跟天庭媲美的存在,那更是如此。

    现在地府刚刚开辟出来,除了黄泉的摆渡人以外,多余的一个生灵都没有孕育出世。

    那么就很明显了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地府执掌者,要从阴魂之中诞生出世。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厮杀是在所难免的。

    简单的看了两眼,秦书剑举步继续深入地府。

    没多久。

    又有一条河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中。

    跟黄泉的广袤无边相比,眼前的河水倒是不宽不窄。

    在看到河的时候,一个名字,就不由自主的浮现在了秦书剑的脑海中。

    忘川河!

    旋即。

    他看到了河面上的一座桥。

    奈何桥!

    “忘川河,奈何桥,孟婆汤,三生石,眼下忘川河跟奈何桥都已经走了,但是孟婆却还没有出世,孟婆汤自然也暂时不存在。

    至于三生石的话,也许就是在前面了吧!”

    秦书剑在奈何桥前,脚步停顿了下。

    地府现在该有的设施,差不多算是全部孕育出来了,但是远远还没有到完善的地步。

    最大的问题。

    就是地府的执掌者,至今都没有出世。

    执掌者没有出世。

    那就说明了,地府的秩序还没能完善。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地府自然而然的孕育出世,已经说明了,内天地正式成为了一个真实的世界。

    眼下的地府。

    跟平心娘娘开辟的那个半吊子地府,可是好上太多了。

    其他不说。

    单单是孕育出来的黄泉摆渡人,就能吊打地府所有的阴魂。

    那可是真正的先天神灵。

    日后成长起来,实力不可估量。

    而且。

    哪怕是现在,在地府里面,对方都有绝强的力量。

    说句老实话。

    如果自己不是天地的掌控者的话,秦书剑自感凭借自己二重仙的实力,在地府里面还真不一定能对付的了那黄泉摆渡人。

    一个地府的加持,实在是过于可怕了。

    但是。

    他身为天地掌控者,自有天地的加持。

    跟天地相比。

    一个地府,就有些不够看了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。

    真要动起手的话,秦书剑依旧有自信,一掌就把黄泉摆渡人给镇压下去。

    少许。

    他停驻不前的脚步,终于是向前迈了出去。

    奈何桥不长。

    可走在上面的时候,秦书剑心神却是不禁的沉入其中。

    往事一幕幕,都是在脑海中涌现出来。

    有第三纪元的记忆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