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娱大师路_第23章 脑残粉(1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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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23章 脑残粉(1) (第1/2页)

    “见鬼!”

    吴赫脑子里嗡的一声,这个叫朱佳的,他想起来是谁了!

    林峰那个王八蛋,要给他介绍的富婆就是她。

    刚刚还咽着口水呢,这一下子,吴赫冷汗都冒出来了。

    他和林峰一起去拜见大佬的时候,这个朱佳就坐在那旁边,当时也是这个动作,也是同一只米老鼠。

    呵呵,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。

    林树那句小白脸的话,仿佛再次出现在吴赫耳边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有毒吧。

    吴赫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,可能是就是因为他被文娱迫害,才会被雷劈死,到了这么一个境地,和某部讲韦小宝穿越到现代的电影极其类似。

    不过这里的sao嫂可不一般,没想到还真上位了,还成了华纳的话事人。

    反正.....都不是什么好事。

    林峰那个魂淡,吴赫迟早要教他做人。至于这位朱佳,还是少接触为妙。

    “咳咳,还是说正事吧!”

    李明适时站了出来,简明扼要的说明了他和华纳的合作方式。

    华纳作为他这张新专辑的代理发行商,将负责亚洲范围内的所有宣发,这是他早就谈好的,也是百士娱乐的最后一条路。

    按照一开始谈好的,华纳会拿到四成的销售分红,如果唱片达到白金,再去掉李明许给吴赫的一成,百士剩下的就只有五成了。

    华纳负责宣发,只需要贡献出自己的渠道实力,就能平白拿到四成的分成。

    而出货和制作专辑的活,都是百士自己的,百士就只能拿到五成。

    这就是平台和个体户的差距.....

    前世的网络小说和网站的分成条款,网站也可以从中获得暴利,这就是所谓的平台优势了。

    唱片专辑发行也是一样的,谁有渠道,谁就是老大。

    哪怕你是天王又如何....

    像李明这样,有自己公司的,还至少有五成可以拿。

    而像创作人、制作人之类的人,有个固定酬劳就不错了。要是歌手的话,可能还会有公司合同的分成收入。其他的.....分红这种东西,想都不要想。

    不过作为创作人也有自己另外的一个好处,那就是所谓的版权收入了。

    就类似于网络作者的作品,被改编成IP,会获取版权费一样。

    作词作曲的创作人写出来的作品,如果版权在自己手上,每当有人改编你的歌,或者要重新出版你的歌曲,都需要向你支付版权费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呢....没了。

    所以整个娱乐圈,混的好的没几个,大部分的人都徘徊在灰色地带边缘,又或者干脆堕入深渊。

    其实各行各业,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吴赫要分红的时候,阿雯也差点翻脸,还不是因为分红的问题。

    现在吴赫算是明白了,当初要是他们答应给了四成,最后留给百士的就只有两成了,那有没有这张专辑,都没有什么意义了。

    “专辑名就是《leo》,算是我的第二张同名专辑。两位没有什么问题的话,咱们就可以进入宣发阶段了。”

    李明这么说,吴赫当然没有问题。

    朱佳笑着微微点头,显然也没啥意见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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