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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:始乱终弃沈渣男!求婚!(3更) (第4/4页)
亲了。 祝兰亭端起酒杯,向四王子和祝戎总督敬酒,并且使去一道哀求神情。 那意思非常清楚,总督大人,您该做媒了。 祝兰亭和祝戎都姓祝,算是非常远的族亲了。 当然,祝戎总督之所以愿意做媒,不是看在远亲的份上。 而是因为张春华这个女子太妖娆妩媚,过于红颜祸水了。 四王子宁禛来了玄武城之后,就多看了她几眼。 祝戎必须防范于未然。 张翀虽然是他的得利助手,但张家最好不要和王族联姻,否则未来不太好驾驭。 所以,赶紧将张春华嫁给祝文华了事。 至于祝文华是不是出息,祝戎总督也不大在乎的。 祝戎总督见了祝兰亭子爵的眼色后,了然于心,顿时笑道:“祝文华,听说你有才名,借此机会,不如为大家吟诗助兴?” 祝文华一喜,起身道:“是,伯父。” 不要脸,你们两家虽然都姓祝,但关系远得很,这个伯父你也叫得出口。 祝文华端起酒杯,望着张春华,双目痴迷道:“我有诗一首,献予张小姐。” 张春华一笑,心中焦急万分。 她向沈浪求救的纸条是真的。 一旦祝戎总督做媒,那这段婚事父亲张翀根本拒绝不了。 祝文华念道: 表倾城之艳色,期有德于传闻。 佩鸣玉以比洁,齐幽兰而争芬。 这首诗极好。 关键不轻浮,不放荡。 哪怕在这个场合念出来有求爱之意,却也不跳脱。 “好诗。” 第一个开口的,竟然是林黛玉,哦不,是香料大王的女儿池予。 她望着身边的张春华道:“春华姐姐,这诗真是极美,对吗?完全在夸奖你的品德。” 张翀硬着头皮道:“祝文华公子果然才华横溢!” 张春华脸上露着笑容,心中却是着急出火了。 沈浪你这个混蛋,还不出来救我? 不说别的,就念在我刚才被你占便宜的份上,你也要救我啊。 摸女人不用给钱吗? 祝戎总督一笑,就要开口做媒了。 在场中人,没有一个人可以阻止。 连四王子也不可以,难道你作为王子之尊,要公然抢人妻子不成? 但是沈浪可以。 因为他是敌人。 而且在所有人眼中,他是将死之人。 谁会去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啊,反而会让金山岛之争节外生枝。 看啊,他们迫不及待要打压沈浪,要害死沈浪,就是怕玄武伯爵府会赢啊。 所以现在沈浪今天不管怎么放肆,都不会有事的。 更何况,四王子心中大概也不愿意见到张春华嫁给祝文华。 祝戎正要开口的时候,沈浪开口了,淡淡道:“祝文华,你这样吹捧张太守家的女儿,有意思吗?佩鸣玉以比洁,齐幽兰而争芬,你难道不觉得太夸张了吗?” 这话一出,所有人色变。 祝文华顿时怒了,寒声道:“沈浪,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 沈浪道:“我就看不惯你这种夸张的作诗,就是看不惯你这种吹捧。” 祝文华寒声道:“这有关你什么事情?” 沈浪凑过去,低声道:“大家都是男人,你这样跪舔女人,把女人捧得忘乎所以。你这是哄抬X价啊,当所有男人都日不起女人的时候,没有一条舔狗是无辜的。” 他的声音很小。 但是在场武功高的人,都听见了。 所有大人物,只能当作没有听见。 而祝文华和张春华听到之后,整个人都要炸了。 尤其是张春华。 沈浪你这个人渣,恶棍,混蛋。 我让你救我,你倒是救我了。 但是,你这是先将我推入粪坑,然后再出手拉我。 (舔狗那句话是剧情需要,我个人是不同意的,我就跪舔我老婆,汪汪汪) …… 注:第三更送上,今天又是三更一万五!诸位恩公,求支持,求包养啊!